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仪器设备使用制度

为确保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良好运转,给教学和科研提供更好的实验平台,现制定以下仪器预约和使用规定。

第一条 使用人应熟悉分析测试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中心组织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和相关仪器使用培训,取得实验室准入资格和仪器使用资格后方能预约使用。

第二条 使用人认真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预约使用申请表》,经实验室管理人员批准备案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中心大型精密仪器均有专人负责维护和管理。使用人需进行仪器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工作原理、用途及操作规程后才能进行进入中心开展实验。

第四条 使用人应明确测试对样品的要求,对样品进行必要的前处理。

第五条 使用人使用仪器设备时,应听从仪器责任人的管理,接受其正常监督,严禁随意更改仪器原有参数设置和工作站内容。仪器责任人有权根据预约使用人员对仪器设备熟悉情况决定其能否单独操作仪器,有权随时暂停其仪器设备的使用。

第六条 使用人不准随意在实验室计算机上安装软件。

第七条 仪器使用完毕,使用人如实、详细记录仪器使用情况,做好仪器设备环境、卫生,清理所带物品,方可离开。

附: 实验室仪器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