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冠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管理指引的通知

    各部门实验室、中心:


    收到《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冠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管理指引的通知》,通知中要求:

    一、切实抓好制度落实坚决执行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和准入管理制度,强化实验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

    二、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开学后,各学校要对实验场所进行综合检查,排除相关安全隐患后方可启用。要科学调配实验场所使用时间,控制人员密度,配备相应防护设施设备,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定期清洁消毒。

    三、着力管控实验风险,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五双"管理制度,加强巡查检查。如发生实验室安全管理事故(事件),应在1 小时内将相关情况报告省教育厅业务主管部门。


    理工科技学部实验室安全与运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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